close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 


城隍掌理陰陽,領轄一方,於廟內設座問案判事,職司冥律,相當於陽世地方官。


依明、清地方制度而言,可分為都城隍、省城隍、府城隍、州城隍、縣城隍五級;


如依現行制度,即分為首都城隍、省城隍、市、縣城隍(院轄市與省平,省轄市與縣平行)三級。

由於城隍主管陰陽兩界之事,負責眾生善惡考校及獎懲,故其屬神之中,置有記錄人
民善惡,勾管人民壽天的文判,和執行懲處的武判;以及「延壽司」「速報司」「糾
察司」「善樂司」「罰惡司」「增祿司」第六司,和拘魂制魄的黑無常﹝閩台一帶稱
之為謝將軍謝必安﹞、白無常﹝閩台一帶稱之為范將軍無救﹞;與牛頭及馬面二位鬼
卒代表。昔日官設道教會的道紀司多設在府城隍廟,道會司多在縣城隍廟。


新竹都城隍廟創建於清乾隆13(西元1748)年,由淡水同知曾日瑛倡議興建,在西元
1875
年設台北府,但府治仍在新竹,因此將城隍爺晉升為府城隍(綏靖侯),香火鼎
盛有『新竹城隍爺,北港媽祖婆』的稱譽;至西元1891年,全台官民在此舉辦護國
祐民怯除災厄祈禱醮法會,故於次年改封為『晉封威靈公,新竹都城隍』,為全台
唯一的都城隍廟,也是唯一的省級城隍廟,又因顯靈禦匪有功,光緒皇帝頒賜『金
門保障』匾額,更是新竹都城隍廟重要文物之一,其後陸續獲歷代皇帝封贈成為全
台官位最高的城隍爺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老道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