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公城隍廟,亦可稱媽宮城隍廟,是位於台灣澎湖縣馬公市內的古蹟廟宇,供奉城隍爺。澎湖地區共有兩座官設城隍廟,另一是較早期興建的文澳城隍廟。之所以會有兩座,是因早期澎湖地區的發展集中在文澳一帶,但文澳地區腹地較小,發展有限;隨著媽宮(今馬公)發展,1889(清光緒十五年)清廷將澎湖廳署遷移至媽宮,建設媽宮城,也連帶設立了媽宮城隍廟。故澎湖地區以一邑而有兩座官祀城隍廟。類似的情形在台灣地區亦發生於鳳山縣,但主因是鳳山縣先後有舊城新城建設之故


馬公城隍廟始建於1777(清乾隆四十二年);因固有之澎湖廳城隍(今文澳城隍廟)廟廳狹小,由當時澎湖海防糧補通判謝維祺倡議另建,獲台灣知府蔣元樞鼎力支持,於今馬公市北、南澳館東興建媽宮城隍廟,1779(清康熙四十四年)完工。1885(清光緒十一年)因中法戰爭,法軍佔領澎湖,媽宮城隍被燒毀;1886由通判程邦基在今馬公市重慶里重建。其後在1889(清光緒十五年),澎湖廳署遷移至媽宮,媽宮城隍廟的官祀地位於焉鞏固


初建之媽宮城隍廟為三進帶左右護龍之建築。因澎湖地區位處海峽中央,多風害,媽宮城隍廟亦曾多次修建。今日所見的媽宮城隍廟,風貌基礎奠定於1932(昭和七年;民國二十二年)的改建,為五開間、兩進兩合院式建築,三川殿上有通判程邦基所獻立之「悔者遲」、「你來了」匾額。三川殿後有重簷歇山頂的拜亭,正殿神龕供奉城隍爺,左右分立文武判官。正殿左室供奉註生娘娘,右室供奉臨水夫人。東西兩側廂房祀有註錄司、陰陽司、褒善司、註壽司、速報司以及罰惡司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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